当前位置: 首页>>中心介绍>>规章制度>>正文
工程实训中心
 
 
天津职业技术师范大学工程实训中心清洁工作管理规定
2009-08-24 23:42   办公室

中心教师负责实训室、实验室、办公室内部卫生清洁工作,并按照中心所规定的清洁工作程序进行,达到所规定的质量标准。

中心实训室、实验室、办公室以外公共卫生区域的清洁工作由保洁人员负责。并按照中心所规定的清洁工作程序进行,达到所规定的质量标准。

每位清洁员负责一定的清洁作业区域,保洁员在完成每项工作前、后需填写清洁工作情况记录表,本表格将记录一个保洁员、领班员的一天工作时间内做的所有事项。

保洁员在清洁作业前至清洁作业后如实填写作业时间及作业内容后离开清洁作业区,进入下一个清洁作业区。

领班员需对清洁工作检查记录表所有项目进行定期检查,并填写清洁工作检查记录表,对检查结果进行缺陷提示,并记录检查时间以及发现问题,责令保洁员改进,及时解决问题。

监控方法:

(1) 中心教师对实训室、实验室、办公室外所处的公共卫生区域进行随时监控。发现问题,通报领班员改进,及时解决问题。

(2) 保安员对保安室外所处的公共卫生区域进行随时监控。发现问题,通报领班员改进,及时解决问题。

(3) 领班员对公共卫生区域进行随时监控,在检查时发现问题或接到中心教师报告后,应及时责成保洁员改进解决问题。

(4) 中心的卫生工作小组将对实训室、实验室、办公室及公共卫生区域进行总监控,并进行定期检查,发现问题责成教师、领班员改进,以保证中心整体卫生工作的高质量管理。

 

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