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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实训中心
 
 
安全工作预案
2009-08-24 23:44   办公室 审核人:

 

为顺利应对突发事件,妥善处置工程实训中心安全事故,最大限度地防止或减少意外事故对广大师生、学院可能造成的危害和损失,保障师生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及学院设备的安全,维护学院正常的教学秩序。结合本中心实际情况,特制订安全应急预案。

一、 指导思想

第一条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遵循预防为主,常备不懈的方针,制定和完善突发安全事件的应急预案,建立健全预警和应急机制,提高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

二、目的

第二条 为了有效预防、及时控制和妥善处置本中心各类突发事件,有效整合信息资源,明确应对突发事件的防范、指挥、处置体制和机制,建立统一、规范、科学、高效的突发事件防范和处置指挥体系,进一步提高有效应对影响实验室安全事件的能力,确保广大师生员工的生命财产安全,使教育事业的发展和改革顺利进行。

三、工作原则

第三条 坚持“以人为本”的思想和坚持师生生命的安全及国家利益高于一切,务本求实,明确责任,安全无小事,责任重泰山。
   
第四条 坚持“预防为主、积极处置”的方针,尽一切努力杜绝或减少中心安全隐患、消防、治安等突发事件的发生,尽一切努力把师生生命财产及国家财产的损失降低到最低限度。
   
第五条 坚持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
   
第六条 坚持冷静、沉着,积极主动和及时、合法、公正处理的原则。

四、工作目标

第七条 牢固树立安全责任意识,切实提高师生员工的安全自我防护能力。
   
第八条 完善安全规章制度,做到早防范、早处置。
   
第九条 建立快速应急机制和应急处理机制,及时采取有效和果断的措施,确保中心秩序。

五、安全领导小组

第十条 安全领导小组成员:
组长:张玉洲
组员: 李 杰、刘春英、袁名伟、郑

第十一条 安全领导小组职责
1.
领导小组对中心发生安全事故,负责迅速启动应急预案,并对突发安全事故进行处理、监控、报告等。
2.
及时传达贯彻上级安全部门下达的各种文件通知精神,按要求布置中心的安全工作。
3.
加强宣传安全知识,不断提高师生的保护和安全防范意识。
4.
督促各部负责人、教师对教师、学生进行安全教育,使大家熟悉有关安全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
5.
建立健全安全岗位责任制。
6.
督促和指导各部门安全工作,对检查中发现的安全隐患及时予以整改。
7.
依照中心安全制度,对违章违纪事件的相关人员进行处理、处罚。
8.
对教师、值班人员擅自离岗,对工作失职酿成严重后果的有关责任人,将根据实际情况,按照有关规定和管理权限上报上级有关部门予以处置。
9.
中心将教师是否履行教育、防范义务纳入对教师工作的考核中。教师未履行教育、防范义务的,在年终考核中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予基本合格和不合格处理。
10.
违反中心纪律,对学生伤害事故负有责任的学生,中心应根据其认知能力作出相应的处理,并告知学生所在系部。

六、工作预案

第十二条 火灾安全预案
1
、防范预案
(一)加强对师生的防火教育,防患于未燃,警钟长鸣。

(二)定期检查消防设施、火险隐患情况。
(三)室内严禁使用电炉、电水壶等。
(四)严禁室内吸烟。
2
、应急预案

(一)发现火警苗头应立即呼救(发现者是第一责任人)并组织指挥现场救灾,报告学校安全事故组织机构。
(二)若发现重大火警时,应立即呼救、并立即拨打或托人拨打119报警电话。

(三)中心安全工作领导小组人员应迅速疏散师生,撤离到安全区域。
(四)积极配合消防人员灭火,在进行灭火的同时,应采取有效的隔离措施,防止火势蔓延。
(五)在做好抢救、救援工作的同时,尽快恢复中心的正常秩序,保证校园的治安秩序的稳定。(责任人:中心安全工作领导小组)
(六)情形严重的,由中心安全工作领导小组人员及时内向上级部门报告。

第十三条 用电安全预案
1
、防范预案
(一)组织对学生及老师进行用电安全知识辅导。
(二)教室内严禁使用电炉、电水壶等。
(三)学生不得在教室内私自拆、卸电器及开关、插座等。
(四)学生不得擅自从插座内引出电源接入其它用电器。
(五)
 定期检测中心实训、实验室触电保护器是否正常工作。
2
、应急预案
(一)遇有突发性触电事故立即切断电源(包括总电源)。
(二)遇有紧急情况立即用绝缘棒或非导电棒、棍击打,将触电人员与电源脱离,(不得用手拉触电人员。)
(三)对触电受伤人员视情形及时组织自救或他救,必要时拨打120急救中心求援。
(四)及时向中心领导报告,以便组织施救。
(五)排查事故原因,及时处理。

第十四条 实训、实验课安全预案
1
、防范预案
(一)教师要求准时到岗,认真到位,随时注意学生上课期间的安全。
(二)学生在教学区,不得在走廊内打闹,不得撞击玻璃栏板或攀爬走廊护拦,以免发生坠楼事故。
(三)严格禁止学生攀爬实训、实验室窗台。

(四)要求学生在实训、实验室上课或打扫卫生时避免碰撞桌椅及设备。
   
(五)定期检查实训、实验室内各种设施,及时排除安全隐患。
    2
、应急预案
   
(一)遇有发生安全伤害事故,伤情严重的立即送往校医务室诊治。
   
(二)一旦发生学生安全伤害事故,立即向中心领导报告,以便及时采取相应措施。
   
(三)分析事故原因,及时处理上报。

第十五条 楼道、楼梯安全预案
1
.防范预案

(一)教育学生树立相互礼让、遵守秩序的良好习惯,养成过楼梯和走廊要轻声慢行、靠右走的良好习惯。教育学生不开导致同学心理紧张的玩笑,增强学生安全意识和自救能力。
   
(二)向学生强调提出在楼道、楼梯实行右行, 不得拥挤,不推人。不猛跑,不恶意堵道等具体要求。

(三)采取切实有效的防范措施,坚决遏制事故发生.定期对楼道、楼梯设备设施楼层的照明的专项检查,采取措施,消除安全隐患。中心上课期间各层楼道门必须全部开放,以保证楼道、楼梯的通行。向学生强调上下楼梯的速度要适可,前后须保持一定的距离,且须靠右行。 
   
(四)严禁在中心楼道、楼梯摆放任何物品,以保证楼道、楼梯的通行。

2.应急预案。
(一)一旦发生楼道、楼梯拥挤伤亡事故,依就近原则疏散。

(二)各楼层教师负责进行疏导、保护、管理顺序出入楼门。
(三)一旦发生楼道、楼梯拥挤伤亡事故,立即向中心领导报告,以便及时采取相应措施。

第十六条 防盗安全预案
1
.防范预案。

(一)加强防范意识,强化值班制度。做到昼夜有人值班,每天进行多次不定时巡视,及时检查门、窗、防盗门的关闭和牢固。
   
(二)人人提高警惕,做到随手关门关窗,贵重物品随身携带。办公桌内不得放置贵重物品和大量现金。尽量避免个人与集体财物遗失。
   
(三)每次使用实训、实验室要进行登记,教学结束后要进行设备的检查、清点,确保设备完好无缺。
   
(四)每天值班员定时巡视,发现问题及时向有关领导汇报,及时处理。
   
(五)外来人员来校要查明身份并进行登记,无故不得进入中心。不明身份人员严禁进入中心。切实确保中心教学秩序安全稳定。
   
(六)中心所有师生员工都要对中心的安全防盗高度重视,一旦发现盗窃和可疑人员要积极主动及时报警,并迅速向值班老师、学校值班领导或校领导汇报,做到尽快处理和调查。
   
(七)制止外部和内部人员出入时违章携带除私人物品外的其它物品。

2、应急预案。
(一)遇有盗窃事故发生时,中心工作人员首先拨打院保卫部门电话和报警电话,并与中心保安员一起设法迅速控制各楼梯口门和中心大楼一层各外围门,将罪犯控制在中心内部等待保卫人员到来。
(二)一旦发现盗窃事故,在保护现场的同时按处置流程及时向中心领导及院保卫部门汇报。

七、处置突发安全事件基本流程

      第十七条 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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