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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实训中心
 
 
工程实训中心关于举办第七届青年教师教学基本功竞赛的通知
2015-05-08 10:20   审核人:

各部门:

为进一步加强工程实训中心(以下简称“中心”)师资队伍建设,提高青年教师实训教学水平,充分发挥青年教师在中心教育、教学工作中的作用,中心将举办2015年青年教师教学基本功竞赛。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竞赛的范围、时间

1、参赛人员:中心40岁以下( 197611以后出生)青年教师,被评为院级优秀主讲,及历年教师基本功大赛中获得一等奖的教师可自愿报名参赛。

2、竞赛时间: 20151017

二、竞赛内容及要求

教学竞赛规定时间为45分钟,基本要求为:

1、教学内容符合大纲要求,内容充实,有一定的深度和广度,有较多的知识信息含量,注重理论联系实际;逻辑性强,条理清楚;重点突出,难点处理得当并有创新。

2、要求用普通话讲课,讲课及演示熟练、流畅、语言及动作准确、简洁、生动、

富于启发性和感染力。

3、教学态度严肃认真,仪表端庄,自然大方。

4、参赛教师讲课时间和操作演示时间均不低于15分钟。

5、参赛教师课堂教学时应配有教学课件、板书,并有现场演示等内容。

6、参赛教师应根据教学需要配备相应数量的学生进行教学互动。

7、竞赛地点须选在相应实训室。

三、教学基本功竞赛的基本规则

1、本届竞赛评委会对参赛教师的成绩进行评审,竞赛总成绩为教案与讲课及演示成绩之和,满分为100分,其中教案占20分,讲课占40分,演示占40分。

2、竞赛的评分由评委当场给参赛教师打分,但不亮分。由记分员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取其他评委打分的平均值为最后得分。

3、参赛教师要提前到场,按抽签顺序和规定时间参赛。

4、参赛教师提前一周( 108 )将课堂纸质和电子教案资料交到教学管理部。

四、竞赛奖励

本次竞赛分为机类和电类两组,每组设一等奖1名;二等奖2名;三等奖3名,其他参赛教师均为优秀奖。

五、竞赛评分标准

满分为100分(见附表)

 

工程实训中心

                                                   2015.4.22.


工程实训中心

第七届青年教师教学基本功竞赛评分标准

选手姓名

 

编号

 

讲课题目

 

评分项目

评分内容

分值

得分

备注

讲授环节(40分)

用普通话讲课,语速正常

4

 

 

语言生动,感染力强,富有启发性

4

 

概念清楚,层次分明

6

 

信息量大

4

 

注重理论联系实际

4

 

讲课重、难点处理得当

4

 

注重课堂互相交流

5

 

辅助教学方式运用合理、恰当,符合教学要求

4

 

板书合理、工整

3

 

时间分配合理

2

 

操作演示环节

40分)

设备、工具等准备到位

3

 

 

规范着装、安全防护、安全操作等职业素养

5

 

各类演示用具摆放整齐、规范

5

 

演示过程正确、规范,重点难点处理得当

8

 

讲解细致、清晰

7

 

辅助教学方式运用合理、恰当,符合教学要求

4

 

与学生互动性强

5

 

时间分配合理

3

 

纸介教案

20分)

教案规范、内容充实、重点、难点标注清楚

5

 

 

教学方法设计合理

4

 

安全标准、规范操作表达明确,

3

 

操作示范、指导方案明确,合理

5

 

设备及材料准备

3

 

综合评价

 

总分

 

 

评委签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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