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部门:
为进一步加强工程实训中心(以下简称“中心”)师资队伍建设,提高青年教师实训教学水平,充分发挥青年教师在中心教育、教学工作中的作用,中心将举办2015年青年教师教学基本功竞赛。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竞赛的范围、时间
1、参赛人员:中心40岁以下(1976年1月1日以后出生)青年教师,被评为院级优秀主讲,及历年教师基本功大赛中获得一等奖的教师可自愿报名参赛。
2、竞赛时间:2015年11月14、15日。
二、竞赛内容及要求
教学竞赛规定时间为45分钟,基本要求为:
1、教学内容符合大纲要求,内容充实,有一定的深度和广度,有较多的知识信息含量,注重理论联系实际;逻辑性强,条理清楚;重点突出,难点处理得当并有创新。
2、要求用普通话讲课,讲课及演示熟练、流畅、语言及动作准确、简洁、生动、
富于启发性和感染力。
3、教学态度严肃认真,仪表端庄,自然大方。
4、参赛教师讲课时间和操作演示时间均不低于15分钟。
5、参赛教师课堂教学时应配有教学课件、板书,并有现场演示等内容。
6、参赛教师应根据教学需要配备相应数量的学生进行教学互动。
7、竞赛地点须选在相应实训室。
三、教学基本功竞赛的基本规则
1、本届竞赛评委会对参赛教师的成绩进行评审,竞赛总成绩为教案与讲课及演示成绩之和,满分为100分,其中教案占20分,讲课占40分,演示占40分。
2、竞赛的评分由评委当场给参赛教师打分,但不亮分。由记分员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取其他评委打分的平均值为最后得分。
3、参赛教师要提前到场,按抽签顺序和规定时间参赛。
4、参赛教师提前一周(10月20日)将课堂纸质和电子教案资料交到教学管理部。
四、竞赛奖励
本次竞赛分为机类和电类两组,每组设一等奖1名;二等奖2名;三等奖3名,其他参赛教师均为优秀奖。
五、竞赛评分标准
满分为100分(见附表)
工程实训中心
2015.10.15
工程实训中心
青年教师教学基本功竞赛评分标准
选手姓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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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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讲课题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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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分项目 |
评分内容 |
分值 |
得分 |
备注 |
讲授环节(40分) |
用普通话讲课,语速正常 |
4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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语言生动,感染力强,富有启发性 |
4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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概念清楚,层次分明 |
6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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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量大 |
4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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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重理论联系实际 |
4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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讲课重、难点处理得当 |
4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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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重课堂互相交流 |
5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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辅助教学方式运用合理、恰当,符合教学要求 |
4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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板书合理、工整 |
3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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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分配合理 |
2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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操作演示环节 (40分) |
设备、工具等准备到位 |
3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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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范着装、安全防护、安全操作等职业素养 |
5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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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类演示用具摆放整齐、规范 |
5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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演示过程正确、规范,重点难点处理得当 |
8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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讲解细致、清晰 |
7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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辅助教学方式运用合理、恰当,符合教学要求 |
4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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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学生互动性强 |
5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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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分配合理 |
3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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纸介教案 (20分) |
教案规范、内容充实、重点、难点标注清楚 |
5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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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学方法设计合理 |
4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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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标准、规范操作表达明确, |
3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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操作示范、指导方案明确,合理 |
5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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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备及材料准备 |
3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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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合评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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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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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委签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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