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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实训中心
 
 
关于工程实训中心开展春季安全大检查的通知
2017-03-03 09:50   审核人:

各部门、各教研室:

进一步落实天津职业技术师范大学《关于进一步做好安全生产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工作的通知》(津职师大[2016]228号)的要求,防范春季安全事故发生,确保安全。根据学校有关要求,特开展春季安全大检查工作,请各部门、各教研室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意识,做好各种防范工作,具体内容如下。

一、总体要求和工作目标

严格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认真开展春季安全大检查工作,深入排查治理安全隐患和薄弱环节。坚持“有工作职责就必然有相应安全生产职责”的原则,仔细对照管理范围和工作职责认真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进一步完善安全保障措施,有效压减各类安全事故,坚决遏制较大安全事故,杜绝重大以上安全事故,促进中心安全形势持续稳定。

二、排查内容和要求

各部门(教研室)办公室以及实训室的门窗、电源等设施。加强安全管理,提高安全防范意识,做好防盗、防火工作。重点排查乱拉电线或用电不合理、使用违禁电器、堆积杂物、以及门窗破损等问题。

各教研室所管理及使用的教学仪器和设备。检查实训室设施设备安全运行情况;实验用油、用气要明确管理责任人,购买、使用要建立工作台帐。

三、工作安排

1.中心成立春季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本次检查的督促以及抽查工作;

2.各部门(教研室)自查阶段:33日—38日。要结合实际,开展自查工作,全面排查整改各类安全隐患。对查找出的不安全和不稳定因素,要制定措施,落实责任人,限期排除。

3.领导小组抽查阶段:38日—310日。重点检查是否开展安全隐患全面排查整治工作,是否存在重大安全隐患及管理漏洞,是否明确管理责任,是否建立安全工作台帐等。

将安全隐患排查整改清单电子版(信使或邮箱发送均可)和纸质版(部门负责人签字)自查情况报告于38日前报送至办公室王希处。

 

附件:安全隐患排查整改清单

 

工程实训中心

    一七年三月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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