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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实训中心
 
 
工程实训中心关于2020年度评选“标兵奖”活动的通知
2020-10-12 08:16  

各部门:

为进一步促进工程实训中心(以下简称“中心”)高质量发展,增强广大教职工立足本岗、创先争优的责任感和使命感,激发教职工的工作热情,不断扩展群众性建功立业活动成果,更好发挥标兵示范作用,经中心研究决定,开展2020年度“标兵奖”评选活动,本次活动设立“教改标兵奖”、“科研标兵奖”、

“奉献标兵奖”、“规范标兵奖”、 “贡献标兵奖”、 “最佳外聘人员奖”和“ 最佳外援奖”个人奖项以及“最佳团队奖”、“ 最佳履职团队奖”集体奖项,用于奖励在中心各项工作中取得优异成绩的教职工,为推进中心事业的发展做出积极贡献。评选办法如下:

一、评选程序

(一)个人奖项评选程序:

1.个人申报,根据评选条件,选择申请评选项目(其中“(八)最佳外援奖”由中心提名),填写附件1.《工程实训中心2020年度

标兵申报表》,提交所在部门。

2.部门推荐,每个“标兵奖”项仅限推荐1人。推荐人选需经所在党支部审核。

(二)集体奖项评选程序:

根据评选条件,填写附件2.《工程实训中心2020年度团队奖申报表》,或由中心提名。

(三)召开评委会议,参照《“标兵奖”评选办法(修订版)津职师大实训中心发〔2015〕7号》组织评审,确定获奖名单。对获奖结果在中心公示三天,公示期满,经中心党政联席会审批后予以表彰奖励。

二、评选条件

(一)教改标兵奖(个人)

1.根据课程特点和需要,提出教学改革方案并取得好的效果;

2.教学设计得当,使学生切实掌握所学课程的基本理论、基础知识和基本技能,并能有效地提高学生分析问题、解决问题和综合运用所学知识的能力;

3.主持完成校级或校级以上教学改革课题;

4.作为第一作者公开发表教学研究论文,编写正式出版教材,或获得校级以上教学方面的奖励。

(二)科研标兵奖(个人)

1.科研经费到帐金额。

2参与国家级、省部级科研项目。

3.主持校级科研项目或横向课题数量。

4.作为第一作者公开发行论文篇数。

5.作为第一作者正式出版著作册数。

(三)奉献标兵奖(个人)

1.有较强的服务意识和较高的服务效率,服务对象满意度较高。

2.有较强的团队意识和集体荣誉感,有较好的团结协作意识和助人为乐精神,人际关系融洽和谐。

3.在工作中无私奉献,任劳任怨,不计较个人得失,扎扎实实默默工作。

4.遵守纪律,不脱岗不迟到不早退。

(四)规范标兵奖(个人)

1.具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严格贯彻落实各项管理规章制度,工作任务饱满,并且未发生任何差错。

2.保持工作环境整洁,布局合理,安全防范到位。

3.认真执行各种教学规范制度,各种记录表格、课程档案完整、到位。

(五)贡献标兵奖(个人)

1.对中心事业建设做出了突出贡献。

2.获省部级以上奖励。

(六)履职标兵奖(个人)

1.具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认真履行学校及中心各项管理规章制度,工作任务饱满,并且保持零事故。

2.以服从为天职,做好自己本职的工作,积极配合领导,有利与协调。

3.认真履行岗位职责,充分发挥自身作用,圆满完成本岗工作目标。

(七)最佳外聘人员奖(个人)

1.奖励中心非在职在编人员。

2.在所聘岗位出色完成中心交办的工作任务。

(八)最佳外援奖(个人)

1.奖励非中心教职工人员。

2.为中心建设做出了贡献。

(九)最佳团队奖(集体)

部门集体出色圆满完成中心交办的任务

(十)最佳履职团队奖(集体)

部门集体服从并积极配合领导工作安排,圆满完成本职工作,并且保持零事故。

三、申报要求

1.申报时间:2020年11月10日下班前,请以部门为单位,将申报表(个人、团体)纸质版递交中心办公室。

2.教职工年终考核中师德、履职、考勤和其它方面工作任何一项考核不合格者,不作为本次评选对象。

工程实训中心

2020年10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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